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挂牌出让*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GB*****W******** |
地块位置 |
龙江县原木材公司地段A-**地块 |
土地用途 |
物流仓储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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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公顷) |
*.** |
出让年限 |
**年 |
成交价(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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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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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仓储用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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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单位 |
龙江县恒运通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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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二、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龙江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龙江县第六中学西侧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董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