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铜华诚采购【****】第***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铜陵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年*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投标邀请”做如下修改:
条款名称 |
原文 |
现修改为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所投车辆的制造商,拟投标车型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同时保证拟投标车型能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并确保车辆投入使用;(*)供应商的投标车型须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所投车辆的制造商,拟投标车型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同时保证拟投标车型能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并确保车辆投入使用;(*)供应商的投标车型须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采购需求”做如下修改:
条款名称 |
原文 |
现修改为 |
五、其他要求 |
*.生产厂家应确保车型与公告相符且符合GB****-****《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的要求,并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车型,确保车辆正常入户,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生产厂家自负,并赔偿公交损失 |
*.生产厂家应确保车型与公告相符且符合GB****-****《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的要求,并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确保车辆正常入户,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生产厂家自负,并赔偿公交损失。 |
*.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铜都大道北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井路西段***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