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号)的规定,现将东莞市川世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新建)(一期)验收监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川世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新建)
(二)建设单位:东莞市川世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谢岗镇谢岗振兴大道***号**号楼***室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