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活动暂停公告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次 于****年**月**日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开标工作,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隔夜评标场所完成评标工作,并于****年**月**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内收到未中标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现决定暂停该项目的招标活动。关于该项目的招标后续情况,请各投标人持续关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