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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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扶绥县新宁镇吉阳小学配套设施改造及扩建工程项目-室外附属。 二、项目编号:E*******************。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五、对本项目的内容做以下澄清: *.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 日因延期开标更改为: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 日。 六、信息发布网站: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七、交易服务单位: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监督部门及电话:扶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九、联系事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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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