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从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博罗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楼G厅***室、***室。联系方式:****-*******、****-*******。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坐 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备注
*
徐景崇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博罗县园洲镇沥西村新三小组
************JC*****F********
宗地面积***㎡/建筑面积***.**㎡
农村宅基地/住宅
特此公告。
博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