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LBCG*******A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禅堂镇河北村和美乡村一期(后解庄、王唐庄)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第*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龙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萧县龙城镇龙山南路东侧浙商财富大市场C**-***铺
中标(成交)金额:玖拾壹万贰仟捌佰伍拾贰元捌角捌分(******.**元)
评审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 称:灵璧县禅堂镇河北村和美乡村一期(后解庄、王唐庄)人居环境 提升工程项目(第一包)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灵璧县禅堂镇河北村后解庄和美乡村提升及王唐庄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河北村后解庄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硬化及沥青路铺设、栅栏及环境整治等;王唐庄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硬化及沥青路铺设、栅栏、小广场建设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张爱萍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雷(组长),梅玉凤,郑新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璧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灵璧县禅堂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璧县禅堂镇
联系方式:***********
名 称:安徽璧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旭、刘春艳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