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受招标人委托代理的息烽县永阳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施工(项目编号:E***************C)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现变更(澄清)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计划工期”为:**日历天”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计划工期内容不一致。
现变更澄清为: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计划工期”为:***日历天;
注:其余内容不变,警告: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关注该项目变更(澄清)内容,因自身未及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 贵阳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的变更(澄清)内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息烽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泽雨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