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对****“潮乐创梦”音乐节的策划组织和落地执行进行采购,包括表演团队、舞台搭建和舞美制作、音响灯光设备、场地氛围布置、市集组织、媒体宣传等。
(一)服务地点:珠江钢琴创梦园(广州市荔湾区渔尾西路*号)
(二)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时间以双方合作协议签订日起算)
(三)比选要求:
*、供应商报价包含表演团队费用、舞台搭建和舞美制作、音响灯光设备、场地氛围布置、市集组织、媒体宣传、税费等一切费用(详见《供应商须知》)。
*、投标采用纸质方式,纸质响应文件按要求格式制作,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以快递方式递送的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响应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潮乐创梦”音乐节服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档案袋需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加盖公章,未注明项目名称密封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
收件人: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张小姐 ; 联系电话:***-******** ;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号珠江钢琴集团文化中心*楼***会议室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整体报价。
(四)成交过程 :
*、成交结果的确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在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和采购文件其他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选取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评审过程的保密
*.*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评审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成交方式:收到我司通知单位为成交单位,未收到通知单位为未成交单位。
*、采购项目若存在项目调整或计划变动,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此项目。
*、供应商之间不得与同一个第三人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则投标无效。如果发现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情形,将列入采购人黑名单,不得参与采购人的采购项目。
(五)本项目公告未明确事项,按相关采购文件执行。供方响应本项目即为认同本项目所有文件中的约定,本项目响应文件为供应商免费提供,无论成交与否,均默认授权由采购方自行处理,不作退回。本项目将与成交单位另订立采购合同实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