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建设,批复文号为:饶自然资函[****]***号。招标单位为
横峰县生态修复中心,监督单位为横峰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横峰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
*.* 项目地点:上饶市横峰县。
*.* 招标内容:拟对横峰县全域**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个图斑) 进行生态修复。其中矿山生态修复面积***.**h㎡,新增林地面积**.**h㎡,新增草地面积**.**h㎡,新增耕地**.**h㎡,土地复垦面积**.**h㎡等。
*.*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工期要求:****年**月**日前完工
*.*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及财政配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 资质要求,具备以下资质或证书:
*.*.*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成员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成员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须具有地质工程类(岩土工程、水工环)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技术负责人具有地质工程类(岩土工程、水工环)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参与本项目人员(如联合体投标的,可为联合体任意单位委派)要求本单位开标前六个月连续社保(不含开标当月),提供当地人社局的社保记录作为佐证,涉及事业单位改革在企业任职的由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 其他要求:
*.*.* 拟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拟投标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办理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注:投标人可以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获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补充通知等资料;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和查看网上发布的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信息,由于关注查看不及时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点**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到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横峰中心(上饶市横峰县翠微街与吴家弄交叉口南**米)。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人无须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交易主体登录 ”,从“其他类型(投标人) ”板块(注:申请人必须先添加身份“其他类型(投标人) ”)进入“其他非网上开评标 ”系统 ,使用账号或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未按要求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本项目采用纸质化线下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技术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一份递交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横峰中心(上饶市横峰县翠微街与吴家弄交叉口南**米)。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方:
横峰县生态修复中心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
联系人:李俊杰
电 话:***********
招标代理:
上饶铭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大石街道芦洲大道***号华西城**栋*C**号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监督部门:横峰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上饶市横峰县解放东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