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龙标准化厂房二期(施工)(二次招标)
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为:E*******************
本招标项目于****年**月**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补充通知部分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形式补充增加“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⑦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二、答疑部分
问: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回复: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其他**条已明确规定。请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均做相应的调整。
四、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纪要为准。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龙岩市鹭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