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高标准低碳智慧物流仓储系统方案咨询结果公示
采购结果公告 广东省 | 广州市 | 海珠区
发布时间:2023-01-17
联系方式
020-********
联系人:何*
单位: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建筑高标准低碳智慧物流仓储系统方案咨询[目编号:CGJL-GZ-****-***]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后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止)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广州莫伯治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

上海海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

上海新建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

 

 

 招标人: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建筑高标准低碳智慧物流仓储系统方案咨询[目编号:CGJL-GZ-****-***]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获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上海海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广州莫伯治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新建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

***

***

***

总得分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

 

 

 招标人: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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