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民政局关于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林芝市民政局关于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 项目名称:林芝市民政局关于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本次拟购买*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年**月**日 **时**分 地点: 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用开标室(仅用于原定标室预约不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等采购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藏财采办【****】***号)等政策。 *、本次磋商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代表不需要前往开标现场。请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保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如因供应商原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界面未显示“在线”状态的供应商,将视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相应文件解密时间**分钟,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以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分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