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 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 于 ****年 * 月 * * 日上午 **:**至****年 * 月 * * 日上午 **:**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 *********************,户名: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对 登记在被执行人黄绍华名下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号广西国际贸易中心*C***号 房产 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号 广西国际贸易中心 *C***号 商铺 。
权利人 : 黄绍华 。不动产权 证书号 : 邕房权证字第 ********号 , 登记时间: **** 年 ** 月 ** 日 ,建筑面积 : **.**㎡ , 规划用途: 商铺 ,标的物 所在楼层 / 总楼层: * 层 /** 层。实物具体情况以现场及实际状况为准。
租赁 情况: 无租赁 。
使用情况: 商铺无人使用,商铺内物品为隔壁临时存放,承诺成交后会自行清空 。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如需要采取强制腾退措施的,可能导致交付延迟。
特别 提示:
*、本次拍卖成交并支付全部价款后,本院将出具成交确认法律文书送达产权登记部门及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前往产权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相应方承担,买受人先行代为垫付出让方税费,再凭缴税凭证向本院申请退还。
*、该拍卖标的物截止至 **** 年 * 月尚欠物业费 ******.** 元(仅供参考),拖欠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及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买受人 自行处理 ,请竞买人自行进行咨询核实,并计入竞买成本。标的物以本院实际交付标的物为准。
*、该拍卖房屋目前尚未腾空, 临时使用人 承诺会在成交后腾退房屋。本次拍卖只拍卖房屋本身,房屋内物品等不在拍卖范围内,房屋现状图片仅供参考,腾退房屋过程中拆卸、搬离可能会对屋内装修、装饰等产生一定影响,本院以腾退后的房屋现状进行交付。
二、执行案号及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 ( ****)桂****执恢***号;( **** ) 城中 民 二初字第 **** 号 民事 判决书。
三、财产评估报告或定价依据: 本院依法采取 定向询价 方式确定处置参考价,经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 ,得出参考价为 ****** 元。本院依照拍卖相关规定酌定拍卖起拍价为 ****** 元。
四、 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并于开拍前三天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情况: 无人主张。
六、 竞价时间 、 起拍价 以及竞价规则 :
拍卖竞价时间: **** 年 *月**日上午**:**至****年*月**日上午 **:** 止(延时的除外)。
拍卖 起拍价 : ****** 元,保证金 *****元,增价幅度 **** 元。
竞价规则: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竞价程序结束前 *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 * 分钟。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保证金、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和账号:
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 交 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 竞得者 (即买受人)竞得后应 在网络竞价结束后 * 日 内 将 拍卖余款 交 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柳州分行龙城支行, 户名: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账号: ******************* ) 。 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对 买受人 预交的保证金,本院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交纳拍卖余款后,买受人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保证金及拍卖余款交纳凭证、买受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八、是否可以适用 “拍卖按揭贷款”: 是, 但本院不提供按揭贷款服务,需要按揭贷款的,请自行提前向相关贷款银行进行咨询确认。
需要 贷款的,竞买人在竞 得 后应于 *日 内向本院 提交延期交纳拍卖余款的申请,拍卖余款应确保在成交后 **日内缴纳完毕。
九、拍卖财产转移可能产生的税费或其它费用及承担方式: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本公告税种、税率、税费仅供参考,最终以办理产权转移时税务部门答复为准。 如买受人在办理产权转移时为原产权人垫付税费的,应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成交确认裁定书起 七日内 向本院提交垫付相关税费的缴纳材料及凭证申请退还。逾期提交的,本院将不再负责处理税费垫付相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拖欠的物业及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买受人 自行处理 ,请竞买人自行进行咨询核实,并计入竞买成本。
十 、 拍卖 标的物 展示时间与方式 :
拍卖标的物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 看样需提前一周预约 。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所存在的已知和未知状况的确认,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风险。 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法院统一安排 ,联系电话: 朱杰 ***********(微信同号) 。
温馨提示 :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无需任何佣金, 除法律规定需向税务机关支付的税费外,买受人无需向法院支付任何费用。如发现法院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收取费用等行为,请保留证据并及时向法院举报。
十一、瑕疵担保责任的免除: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除拍卖公告已披露的情况之外,竞买人应自行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或缺陷等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并承担竞买风险, 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 物 瑕疵 、缺陷 保证 责任。本院对交付时 拍卖标的物 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变化、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任何担保,均以 交付时的现状 为准,由买受人承担相关风险。上述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联系、监督方式:
执行法院: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地址: 柳州市高新五路 *号
咨询电话: ****- *******雷森
监督电话: ****-*******(执行局)
财产处置组联系电话: ***********朱杰
淘宝客服电话: ***-***-****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 院
二〇二 五 年 二 月 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