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年*月**日起,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派出市委第四巡察组对鲁掌镇鲁祖村、大兴地镇卯照村、称杆乡堵堵洛村和自把村、古登乡马垮底村和色仲村、洛本卓乡刮然村*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时间为期**天。(具体时间从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之日计算,根据巡察工作实际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或缩短巡察时间)。
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四个聚焦”(聚焦巡视巡察及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强化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督促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职尽责,扛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通过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实现泸水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市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共泸水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实地查看、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监督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单位及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分别设巡察联系箱、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微信号,巡察联系箱将分别设在市行政中心*楼及各乡镇党委政府*楼、各村村委会*楼(受理时间为*﹕**-**﹕**,巡察结束后将撤除和关闭)。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com
微信号:swdsxcz***
微信二维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根据本轮巡察的内容和要求,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
*.中共泸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特此公告
中共泸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