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将于****年*月**日*:**在中拍平台(*****************************)进行网络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泾华园安置区三期营业房,共计**套(具体见《拍卖资料》)。
\\二、注意事项:
\\*.有意参拍的竞买人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法人单位;
\\*.起拍价格不包含土地出让金;
\\*.除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外,在交易过程中涉及到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其它税、费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部分;
\\*.参拍保证金*万元/份。一份保证金仅能成交一个标的。账户名称:宁夏华邦拍卖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宁夏银行总行营业部。本次拍卖交纳保证金方式可以为: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不接受以现金或其它形式提交的交易保证金,登记时提交竞买人保证金进账凭证;
\\*.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
\\*.标的展示时间:****年*月**日-*月**日;
\\*.标的展示地址:银川市西夏区;
\\*.报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庆祥街*号柏桂苑(百盛王朝大厦)****室。报名费:***元。联系电话:*********** *********** 。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
\\备注:竞买人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交纳软件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