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五河县虹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五河县彩虹大道以西、南环线以南地块土方回填项目(项目编号:JG****-Z**-***)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五河县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楼会议室评审,现将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默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元/立方米;
第二成交候选人:蚌埠市拓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元/立方米;
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元/立方米;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异议受理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招标人:五河县虹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区兴潼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五河县华芳国际假日花园**号楼***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四、本公示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