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攀枝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接主体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其它公告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仁和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2-01-23
项目编号:5104012021000313
项目名称:四川省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攀枝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接主体项目(第二次)
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攀枝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接主体项目(第二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攀枝花市炳草岗人民街***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元/人/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筹资标准:***(元/人/年); 净赔付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净赔付率:**%;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赔付率:**%;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赔付率:**%。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攀枝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接主体项目;服务范围:采购攀枝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接主体项目;服务要求: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依法自愿投标,并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及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招标方案进行精细测算、合理报价,制定承办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投标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服务时间:中标方需负责****年度攀枝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保险的承保和按政策要求的赔付。起始日期为****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年度协议到期后,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来年是否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不超过*年的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标准: 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及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商业保险公司应承担经营风险;在承办期限内,招标人与中标商业保险机构的保险合同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合同一年一签。筹资标准调整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损害参保人权益的情况,合同双方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作,并依法追究责任。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组长:熊仙凤 成员:方春、孙红芳、张刚、张峻源(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采购品目名称:C****保险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攀枝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攀枝花市炳草岗大街*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金额标准为准。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号(攀西科技城)*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鲜老师;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号D座*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 区 **、**、**、** 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元菊;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话: |
*********** |
十、附件 |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评审文件: |
附件 |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