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四川富顺川渝南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板桥加油站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为保证审查的公正性,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许可企业申请事项的真实性有异议的,请提出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举报材料请于****年*月**日**时前送我局城市建设科(自贡市自流井区中华路*号,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示仅为我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企业警惕不法人员以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中华路*号
邮编:******
联系电话:****-*******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附件
燃气经营许可证初审意见一览表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燃气经营许可证(联系电话****-*******)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申请事项 |
初审意见 |
备注 |
* |
四川富顺川渝南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板桥加油站 |
企业地址:富顺县板桥镇龙乘村三组 |
燃气经营许可延续(LNG) |
拟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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