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无锡地铁*号线二期轨道施工项目经理部柴油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SZGS-WXXM-WZXJCG-****-***
一、询价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无锡地铁*号线二期轨道施工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建设有限公司无锡地铁*号线二期轨道施工项目经理部。本次询价的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车用柴油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 项目概况:
无锡地铁*号线二期工程起自*号线一期工程终点站博览中心站,线路经过经开区、新吴区,串联太湖新城核心区、华庄、科教园等片区。线路全长*.*km,均采用地下方式敷设,全线设站*座,平均站间距*.**km。最大站间距*.**km(菱湖大道站~无锡新区站),最小站间距***.*m (瑞景道站~华庄站)。全线无新建场段与主变电所,利用既有无锡地铁线网控制中心。
*.* 询价内容
*.*.* 询价内容
序 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时间 |
备注 |
* |
车用柴油 |
*# |
吨 |
** |
无锡地铁*号线二期各站点工地 |
****.*-****.** |
分批采购每次加油***-****升不等 |
*.*.* 询价方式:采用公开询价。
三、资格要求:
*.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小于***万元人民币。
*.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
*. 履约能力:报价人自备小型加油油罐车一台(车况良好稳定)、司机一名、押运人员一名(人员食宿自理)。
*. 供货业绩:报价人应具有近三年内与本次询价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资料(如有)。
*. 履约信用:报价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询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四、技术质量要求
*. 柴油执行: 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按照《车用柴油、汽油国VI》(GB*****-****)检验方法中所有技术指标要求规定执行 。
*. 所交货物符合本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货物性能的规定,并附货物出厂检验报告。
五、验收方式
*. 甲方电话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
*. 货到现场由甲方物资人员、轨道车或焊机操作人员共同对到货数量、规格型号等进行验收。
*. 计量方法:柴油乙方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过磅计量或走表计量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结算单价:
①合同价款均为暂定价款,柴油到站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为浮动单价。到站综合单价(元/吨)=基准价+综合费单价。其中基准价为浮动价格,综合费为固定价,此次柴油报价以****.**元/吨为基准价。
②后期合同执行过程中,基准价参照供应过程中到货日的 无锡市中石化当日柴油挂牌价*****(柴油挂牌价单位元/升,折算成吨) 。综合费单价为固定价,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
(*)产品货款的支付:
*. 按照甲方计划生产发货,确保供应。乙方根据对账单载明的数量、金额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用月结模式甲乙双方每月**日前对账结算,次月**日前支付上月结算货款的**%, 扣除*%的质保金,质保期为*个月,质保期到期后一个月内支付。
七、询价报名截止时间
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人须在铁建云采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网上完成报名工作。
八、询价截至时间
请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前通过铁建云采平台提交报价,同步上传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财务报表、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相关业绩,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过期不候。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中铁十七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无锡地铁*号线二期轨道施工项目经理部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城南路***号
联系人:谭付达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韩雷 联系电话:***********
**** 年 * 月 * 日
附件一:
报价函
中铁十七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无锡地铁*号线二期轨道施工项目经理部 :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询价公告,愿意参加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图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基准价 (元/吨) |
综合费用(元/吨) |
含税到站单价 (元/吨) |
到站合价(元/吨) |
税率 |
运输方式 |
运距(km) |
备注 |
* |
* |
* |
*=*+* |
*=*** |
|||||||||
* |
车用柴油 |
*# |
吨 |
** |
****.** |
||||||||
不含税金额(大写) |
|||||||||||||
含税金额(大写) |
说明: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 、除合同另有规定,该表中“到站综合单价”为买方支付卖方的货物及服务等的单价,其包含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材料供货所需的原材料、加工、服务、质检、损耗、装货、运输等一切费用,以及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风险。
* 、以上报价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票制结算,投标人、合同签订方、发票开具方、材料款收款方需一致,签约方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
* 、以上工程用材料的型号、数量及供货时间均为暂定,招标人可根据设计变更、施工进度或其他原因进行适当的调整;招标人对规格、数量及供货时间的调整,不作为投标人不能保证供应和增加任何费用的依据。
* 、 柴油到站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为浮动单价。到站单价=基准价+综合费。其中基准价为浮动价格,参照供应过程中 到货当日 锡市中石化当日*#柴油挂牌价 ***** 。综合费单价为固定价,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