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江苏星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B | 如皋市如城街道安定街***号 | **.**(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
名称:如皋市人民法院保安、保洁、公共设施管理等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采购包含如皋市人民法院院本部及外派法庭范围内的保洁、安保(含值班)、安检(含基层法庭)、会务保障、水电维护、基层法庭食堂服务等,以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与保安、保洁、公共设施管理等管理服务相关的任务。 服务要求: *.各岗位行为要求 (*)安保在岗率***%,车辆停放有序,主要干线畅通; (*)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满意率**%以上。(定期进行抽查及问卷考核) (*)管理项目经理每周根据公司制度考核打分,每月召集成交供应商人员召开会议。 (*)各类人员根据要求持证上岗。 (*)统一着装,仪表整洁,用语规范,挂牌上岗。 (*)身体健康,职业道德良好,无不良记录。 (*)熟悉岗位职责、操作程序,熟练使用办公设备。 (*)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培训和管理 (*)根据本项目管理服务特点,企业组织架构需体现精简、高效、合理; (*)人员配备要体现精干、高效、一专多能、训练有素,并结合如皋市人民法院需求特点,编制员工行为规范和操作性强的组织方案; (*)管理机构设立方案、运作流程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有“如成交,所有管理服务人员按法律法规满足如皋市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及上述待遇要求”的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人员配置
注: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项目服务需要(包括安排员工休息)。 *.考勤及人员管理 (*)保洁、会务、水电、安保服务人员调离或调岗,必须事先征得人民法院同意; (*)对人民法院认为不合适或不称职的员工,人民法院有权提出调整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予以调整; 服务时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月进行考核,成交供应商连续*次考核不合格,且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以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选择是否续签合同,并报财政局审核后实施。 |
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万元以下部分,按成交金额的*.*%收取;***万元(含)~ ***万元部分,按成交金额的*.*%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
名 称:如皋市人民法院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号
项目经办人姓名:王毅承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号纪庄大楼*层
项目经办人姓名:丁玉娇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玉娇
电话:****-********
*.采购文件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