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常家庄村西湖约70亩土地租赁权拍卖公告

采购公告 山东省 | 日照市
发布时间: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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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受委托,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在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常家庄村西湖约**亩土地租赁权,四至:东至本村耕地,西至尚家庄耕地,北至刘家庄耕地,南至科利达,租期至****年**月**日,用途:种植苗圃及农作物,租赁期间不得改变用途,起拍价:***元/亩/年,竞买保证金*****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看样。

三、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土地现已由原租户栽种农作物,同等条件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竞买人在竞拍前应自行与原租户协商农作物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原租户自行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土地面积最终以**亩计算,多不退少不补,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租赁期间,该土地不准进行非法建设,买受人须守法经营,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符合土地性质、村委规划和管理,经营过程中须达到环保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

*、租期内租金一年一付,提前三个月缴纳;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拍卖佣金。

*、租赁经营期间,该标的产生的所有税费及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经村委及相关政府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严禁私自向外拉土石。

*、租赁经营期间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非人为不可抗力等情况,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当年实际租赁日结算,如有赔偿款: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其他补偿。

*、租赁合同到期后按国家相关土地承包政策执行,如需重新招租,在同等条件下,买受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买受人未竞得,买受人须在**个工作日内向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常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交付土地,不得索要任何补偿。

*、其他租赁事宜请在报名前自行咨询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常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竞买手续办理:

*、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须在*********:**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须将竞买保证金*****元以银行转账方式缴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日照银行东港支行,账号:******************)。

********日拍卖会当天*:***:**(北京时间),有意竞买者携带报名材料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票据到岚山区巨峰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办理竞买手续。

*、报名所需材料:(*)自然人报名: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银行出具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源路**号四楼

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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