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万泉卫浴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印章
遗失作废的声明
****年**月**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中院”)作出(****)闽**破申***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泉州万泉卫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经摇号指定泉州和睿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开展接收工作。但由于管理人无法与万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取得联系,也未发现万泉公司在注册登记的场所有经营行为。因此,管理人未能接管到万泉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证照、公章、其他印章(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印章),及任何的文件资料和财务账册凭证。
为维护万泉公司及债权人利益,管理人声明:泉州万泉卫浴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证照、公章及其他印章(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印章)自****年**月**日起作废。
特此声明。
泉州万泉卫浴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