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江苏省 | 南京市 | 浦口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4-09-27
项目编号:JSZC-320111-JZCG-C2024-0105
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25-********
联系人:章**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ZC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第五章 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  *、企业业绩**分):

供应商自******日以来,承接过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每提供一个项目案例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须提供合同、发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提供的发票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发票二维码区不得遮挡、涂抹,如因扫描件模糊无法查验真伪的,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发票除外)需原件现场审核。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造假、失实等情形,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要求立即停止服务,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乙双方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现更改为:供应商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每提供一个项目案例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须提供合同、发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提供的发票扫描件需清晰可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造假、失实等情形,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要求立即停止服务,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乙双方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行政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号B座

联系人:章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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