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省 温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浙 ** 破 *** 号之三
**** 年 ** 月 ** 日,本院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 州锦绣支行的申请,裁定受理拜丽德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因拜丽德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已经分配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 年* 月** 日裁定终结拜丽德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