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试行)》《马田街道办事处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执法组)购买犬类管理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详细内容: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不文明养犬执法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各街道要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开展犬只收治工作”要求,为贯彻市、区文明养犬专项执法工作部署安排,积极引入专业机构参与执法行动,做好流浪犬及禁养烈性犬收治工作,我队拟购买犬类管理服务,负责流浪犬的抓捕、收容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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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本项目为非公开招标项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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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以上公告信息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同意提交采购办在指定平台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