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临泉县公安局****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 临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交通信号灯及智能交通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通过招标确定*家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实力的维保服务商,对我县已纳入管理的***处交通科技设备设施、中心机房设备和信号灯管控系统、智能交通系统(含管线及配套设备)进行日常管理、维护、调整、更新等维护工作。预算费用***.*万元,具体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 ***.* | ****年**月 |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丶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书面提出的方式进行质疑(接收部门:临泉县公安局联系人:王凯林、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临泉县迎宾大道***号)。 |
* | 临泉县公安局办案区(二所)改造项目 | 为加强公安派出所办案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能力,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计划对我局两所办案区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为设施设备更新、部分改造装饰等,预算金额为**万元,最终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 ** | ****年**月 | 全额面向中小企业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临泉县公安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