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确定审计机构的通知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苏****破申**号决定书,决定对江苏龙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杰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作出(****)苏****破申**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
为推进本次预重整案件的进程,查清龙杰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债权、债务等情况,管理人于****年*月*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招聘财务审计机构,截止报名结束,共收到三家单位报名材料,分别是盐城信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正中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盐城勤圆会计师事务所。经综合考虑,最终选定盐城信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龙杰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江苏龙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