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浙江恒玖数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就浙好寓假山新村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人名称:浙江恒玖数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招租项目名称:杭州市浙好寓假山新村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三、招租项目编号:HJSZ-****-**
四、项目位置:杭州市拱墅区假山路**号假山新村**栋
五、招租时间:本项目自****年*月**日起招租。
六、招租房源信息:
标项 |
招租房源 |
套内面积(㎡) |
租金标准 |
租赁期限 |
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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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好寓假山新村店***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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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起租 |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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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好寓假山新村店***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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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好寓假山新村店***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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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好寓假山新村店***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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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好寓假山新村店***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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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好寓假山新村店***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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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好寓假山新村店***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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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好寓假山新村店***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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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好寓假山新村店***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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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标准:押金一个月租金;服务费***元/月;电费*.**元/度(居民生活用电);水费**元/月。
七、承租人基本条件
(一)个人承租
承租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在本项目所在拱墅区无房。已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房屋尚未交付的,在交付前视同无房。
*、在全市范围内未获得公租房实物配租等住房保障。
(二)单位承租
单位整体承租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并确保本单位入住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同时符合个人承租条件。
八、申请材料
*、个人承租:承租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明材料;无房证明。
*、单位承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入住人员信息汇总表;入住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无房证明。
九、租赁流程
*、办理:承租人或承租单位提交办理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审核:按照租赁管理要求接收办理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校验审核。
*、签约入住: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或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单位整体承租的,应由承租单位与本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提交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入住人员相关租赁材料。
*、备案:由本公司通过杭州市智慧住房租赁平台进行租赁合同和承租人、入住人信息备案。如备案中发现承租人或入住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十、其他事项: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咨询电话:***********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