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区域 | 徐官屯街/沙古堆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武清区徐官屯街沙古堆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徐官屯街沙古堆村村西约**亩鱼池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元/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鱼池在承包期间被政府依法征收、占用时,承包方应服从,承包方可根据天津市相关政策申请补偿,发包方不再对承包方做任何补偿; *、合同期满,如果承包方未能继续承包该鱼池,必须将鱼池恢复原状,按时交回承包的鱼池; *、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鱼池,改变鱼池用途、或给鱼池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当赔偿对发包方造成的损失; *、承包方在捕捞作业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捕捞手段; *、合同期间,承包方自主经营鱼池,不得私自转包、分包、不得私自挖坑取土、卖土,不得私搭乱建,可在鱼池周边搭建临时看护房,面积不超过**平米。否则,发包方有权强行拆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承包方在不改变鱼池四周边界情况下,不得种树等,可以对其进行改造以提升自己的养殖环境,但不得挖土、卖土等; *、发包方不负责解决水、电及附属设施等相关问题,仅就鱼池现状进行发包,一切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鱼池临边道路堤埝由承包方进行日常维护加固,如发生坍塌需承包方进行维修,产生的相关费用也由承包方承担; *、鱼池只能从事养殖或垂钓经营,不得另做他途,否则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如遇发生洪涝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对鱼池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包方承诺,在鱼池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鱼池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鱼池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相关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鱼池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在成交后的**日内与发包方完成签约,如逾期不签,将视承包方放弃鱼池承包权,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发包方所有,同时,发包方有权重新进行挂牌发包; **、承包方在鱼池经营期间注意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如出现溺水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 **、承包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承包费,视为违约,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将该地块另行发包; **、承包方在签约前除交齐本合同全部承包费外,还需另交纳*****元合同押金,合同期间,承包方如有违约,合同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归发包方所有,同时,合同自违约之日起解除,如无违约,合同期满原数退回,不计利息; **、该发包鱼池成交后不再进行实测,以挂牌面积签约,承包方不得因此提出异议,报名视为认可,否则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 因村庄规划,如遇汛期雨季需排水的情况,承包方无条件配合发包方,不得阻止雨水排放,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转出期限*年,自成交之日起至****年*月*日,实际期限不足三年,按三年收取承包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 | ||
转出用途 | 水产养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 | ||
挂牌期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