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拐区自然资源局石拐区2018年征占林地(返还旗县级)森林植被恢复项目采购公告

预审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石拐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07-16
项目编号:包采磋〔2020〕4255号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0-07-24
投标截止时间:2020-07-24
开标时间:2020-07-30
项目名称:石拐区2018年征占林地(返还旗县级)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联系方式
1384*******
联系人:王**
招标人
0472********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石拐区****年征占林地(返还旗县级)森林植被恢复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石拐区****年征占林地(返还旗县级)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HC****-GC***
采购目录: 工程类\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内容;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工程师证书; *.供应商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投标人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或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年**月**日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 **:**
工作时间 上午*:**~**:**   下午**:**~**:**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昆区森茂华庭底商四楼招标部(白云路与友谊大街交叉路口向南****米)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A ***.** **,***.**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采购人名称: 石拐区自然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 石拐区
采购人联系人: 王宇超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慧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昆区森茂华庭底商四楼(白云路与友谊大街交叉路口向南****米)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公园路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石拐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卢慧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 石拐区****年征占林地(返还旗县级)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 工程   *.* 整地、树种选择、栽植、浇水、补植、幼林抚育、病虫害防治、管护等。本次植被恢复共***.***亩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石拐区自然资源局内蒙古慧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慧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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