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底价: ¥ ¥**.****** 万元/年 项目来源: 宁波产权交易中心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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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转让底价 (万元) | ||
挂牌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
资产概述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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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采取预付制,首期租金为交付之日(若有免租期,则为免租期截止后一日)起至第*个月最后一日期间的租金,承租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除首期租金外,以后租金均按每*个月为一个交租期,承租方应当在每个交租期最后一个月的**日前(若**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天),向出租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个交租期租金。 *、履约保证金:按三个月租金设定,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承租方需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首年租金的*.*%和溢价部分的*%(按总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额计算溢出价)支付交易服务费。
*、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原路退回。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承租方需自行解决水电等相关配套问题(包括不限于开户、申请、费用上缴等,不得私拉或与周边单位或住户共用等)。
**、看样地点:统一安排看样(提前一个工作日登记预约)。
**、合同详见附件 **、报名起止时间:公告挂牌截止日的**点前。承租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将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按挂牌价出租。网络竞价时间:公告挂牌截止日后的次工作日上午**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竞价方在底价基础上于报价期内进行一次报价,产生最高报价,用时至多***秒;若竞价方均不应价按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该项目竞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具体规则细节咨询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并了解该规则,不得以不清楚交易规则等理由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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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物业管理费:自行与物业服务企业结算。 *、房屋交付时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现状交付。 *、出租面积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已对出租面积进行确认,后续不得以出租面积问题向出租方提出异议。 |
处置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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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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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现场审核时间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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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中同华资产评估(宁波)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同华甬评报字(****)第***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 |
账面净值(万元)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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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 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在线结算) 开户行:中信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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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内容 | (*)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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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 根据出让方的要求,保证金可选择是否抵充成交款或服务费,如选择抵充,则保证金不再退还;如未抵充,保证金按原路返回。 (*)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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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宁波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号 |
法定代表人 | 陈世荣 |
注册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A***** |
企业类型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KP*A**B |
经营规模 | |
内部决策情况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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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徐浩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号 | |
交易机构网址 | ********************** |
【重要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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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保证金缴纳仅接受网络报名人本人所持银行卡的汇款,不接受现金缴纳。一个受托人只能接受一家单位的委托,但受托人同标的(包括同期、同场竞价)也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报名和竞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