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巩义市财政局招聘第三方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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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 | |||||||||||||||||||||||||||||||
*、项目名称:巩义市财政局招聘第三方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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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包*:资产评估机构入库备选单位* 家; 包*:会计师事务所入库备选单位*家; 包*:拍卖公司入库备选单位*家; 包*:律师事务所入库备选单位*家; 包*:回收公司入库备选单位*家。 服务期限:*年。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
*、合同履行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包*: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已退休需提供退休证)。包*: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已退休需提供退休证)。包*:供应商须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且至少具有一名拍卖师职业资格证。包*:供应商须是经省级及以上司法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近半年来开具的资信证明。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豫财购[****]**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信用河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出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的查询时间(截止时点:开标时间之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下载。 | |||||||||||||||||||||||||||||||
*.方式: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注:获取招标文件后,响应单位请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
*.售价:*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不见面开标室(二机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GYTF)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完毕。响应文件线上递交需进行CA认证,开标时响应单位必须通过CA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不见面开标室(二机位)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响应单位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响应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响应单位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所有响应单位应提前**分钟,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的准备工作。 (*)所有响应单位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开标联系人信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投标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多轮报价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注: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分钟,延时**分钟,**分钟内投标人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环境,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响应单位)自行承担。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巩义市财政局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号 | |||||||||||||||||||||||||||||||
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建正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巩义市紫荆街道嵩山路***号 | |||||||||||||||||||||||||||||||
联系人:孟女士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孟女士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