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工程运行中心关于太浦河北窑港船闸挡墙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三)
采购公告 江苏省 | 苏州市 | 吴江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4月14日
项目编号:JSZC-320509-SZHS-C2024-0010
预算金额:152.775069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04-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30
开标时间:2024-04-30
项目名称:太浦河北窑港船闸挡墙维修工程
联系方式
0512*********
联系人:孙**
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工程运行中心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太浦河北窑港船闸挡墙维修工程JSZC-******-SZHS-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HS-C****-**** 

项目名称:太浦河北窑港船闸挡墙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柒仟柒佰伍拾元陆角玖分(小写:*******.**元)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太浦河北窑港船闸挡墙维修工程;

(*)工程规模:闸室墙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级;

(*)工程地点:太浦河北窑港管理站;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技术要求、图纸:

*)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

*)设计图纸;

*)工程量清单;

(*)质量保修期: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合同履行期限: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材料: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苏财购[****]**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中小微企业划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磋商响应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选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或以上)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注: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落实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响应)。

①水利工程其合同工程量已完成**%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

⑥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天(含)。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号*楼不见面开标室*(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工程运行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益和路***号

联系人:孙宇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鹿山路***号**幢***室

联系人:吴悠、谢东宏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悠、谢东宏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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