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采购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相关事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