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临河区新华镇隆胜村*.*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盐碱地综合利用方向)补充设计物资第五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置、运输及抛撒”重新招标的说明
****年临河区新华镇隆胜村*.*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盐碱地综合利用方向)补充设计物资第五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置、运输及抛撒)招标工作于****年**月**日**:**时开标。
本标段共有*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经评审,五原县力奇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标函中的标段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不符合*.*.*形式评审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内蒙古嘉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兴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富华绿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在标书雷同性分析环节中文件制作机器码雷同,依据招标文件*.*.*第二条予以否决。
最终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仅内蒙古生环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茂盛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两家,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为确保招标的公平性、公正性及项目的顺利推进,招标人经审慎研究决定,对该标段进行重新招标。
特此说明。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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