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炉渣回收处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炉渣回收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RR**-GXS-ZB-***-***)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炉渣回收处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服务期 |
* |
中山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元/吨 (人民币)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扬州市同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元/吨 (人民币)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广东中翔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元/吨 (人民币)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中山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李云峰 |
/ |
* |
扬州市同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杨丽华 |
/ |
* |
广东中翔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赵广林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中山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扬州市同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广东中翔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电话:***********)。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服务期暂定*年。合同首期签*年,首期到期前**天,招标人对中标人履约表现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年,每年依次进行续签直至*年合同期结束。如年度评审不合格,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再进行续签,如整改后还是不合格,招标人可终止合作,另行确定其他炉渣处理单位。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公用能源科技(鹤山)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用能源科技(鹤山)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鹤城镇马山鸡仔地村的北面马山填埋场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号总部基地**区**号楼
联系人:陆世栋、谭霞
电话:***********、***********
电子邮件:******@***.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