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做如下变更。
一、取消磋商保证金
原“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中“磋商须知前附表”:
* |
磋商保证金 |
小写:¥*****;大写: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
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 (*)采用现金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转进以下湛江市志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并必须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同时在银行转账单据上标注项目编号:****-ZZGC-****或项目名称(可简写)。 收款单位:湛江市志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港城支行 账号:**** **** **** **** ** (*)采用银行等金融机构保函或保险保函等方式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招采金服(************************)申请保函,申请完成后将保函上传到平台中,具体步骤:【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费用】-【线下保证金汇款】提交保函附件即可。 保证金相关事宜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注:*、磋商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它供应商代为缴交。 *、采用现金缴纳保证金的,则无需在电子平台操作。 |
现变更为:
*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 |
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控制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控制价如涉及上述内容,均作相应更改。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控制价与本变更公告有矛盾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采购人:雷州市客路镇东山村圩西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市志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