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上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上递交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工期 (天) |
*** |
工期 说明 |
本项目签订单价合同,期限为*年,合同到期前*个月(提前**日),甲乙双方协商否续约,若不再续约,应通过信函方式或邮件正式通知对方不续约,如双方均未以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年。合同总期限不超过*年,费用达到最高限额**万元或者期限届满,合同即终止。售后服务期为自合同结束后*年。 |
招标/采购范围 |
基于深圳通App、小程序、公众号、官网等平台进行已有产品或功能的交互及视觉优化、对新产品及功能的交互及视觉设计、运营类视觉设计。 |
资格条件 |
深圳市深圳通有限公司其他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在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巴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的投标人将不被招标人接受(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投标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或其他不实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注]:(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2)如果在投标报价中发现:母、子公司,或同一法人代表的公司,或投标人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与投标报价,或两家或以上公司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将视为串标、围标,按规定处理。">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工商部门相关的证明文件或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城市一卡通、交通运输、第三方支付、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手机厂商等行业的APP交互及视觉设计项目经验及案例(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产品设计产出物图片,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关键页定义:需体现合同价款、期限、服务内容、签约双方等) (*)投标人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和列入失信惩戒、无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巴士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自****年*月*日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巴士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或自****年*月*日以来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市深圳通有限公司其他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在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巴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的投标人将不被招标人接受(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投标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或其他不实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如果在投标报价中发现:母、子公司,或同一法人代表的公司,或投标人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与投标报价,或两家或以上公司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将视为串标、围标,按...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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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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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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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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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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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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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地点 |
深圳地铁智能招采管理平台 |
开标地点 |
深圳地铁智能招采管理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