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年乌鲁木齐市属单位所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年*月**日**:**
****年乌鲁木齐市属单位所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
WZCG-ZCY*********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年乌鲁木齐市属单位所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完成上述中小企业扶持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或点击招标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页面跳转后登录,直接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投标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网址: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室组织项目线下答疑会。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询问的,应于标前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交易中心提出,交易中心将以磋商文件补充形式予以解答,并在新疆政采云网上予以公布。
(二)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三)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
新疆CA服务热线:**********
翔晟CA服务热线:***-********
(四)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及以上操作系统。
九、特别提示:
(一)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人民币***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人民币***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超过人民币***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三)超过人民币***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四)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作为其价格分。
(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作为其价格分。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街***号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号益民大厦A座*层
联系人:黄兵
电话:****-*******
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