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泰经信〔****〕**号)和《关于印发补充规定的通知》(泰经信〔****〕**号)文件要求,结合省商务厅项目评审结果,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列入省级县域商业体系扶持*个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个项目实际投资额****.**万元,其中符合补助投资额为****.**万元。
现将项目验收情况及拟拨付金额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经信局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
联系电话:****-********
附件: ****年度省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情况及拟补助资金安排表.docx
泰顺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