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景招A[****]***号
本招标项目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扫口坑治理工程已由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景发改投资〔****〕**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及单位自筹,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丽水康贝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扫口坑治理工程项目位于景宁县鹤溪街道扫口村内的小溪支流扫口坑下游出口段左岸,起点为电站下游机耕桥处,终点为与小溪交汇处,左岸新建堤防长***m,左岸场地回填至***.**m高程,采用挡墙进行隔断,新建挡墙长**.*m。本工程左岸堤防防洪等级为Ⅳ级,堤防设计标准确定为**年-遇,建筑物级别为 * 级,次要建筑物为*级,临时建筑物为*级。
*.*本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个;
(*)以/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年**月**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下载。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CA锁办理咨询电话:*** *******、****-*******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号*号楼)。
*.*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康贝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复兴西路**号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敕木山路**号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电话:****-*******、***********
备案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
本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