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市本级]辽宁省朝阳市凌河源(片区)科尔沁沙地南缘外围综合治理项目-喀左县域设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辽宁省 | 朝阳市
发布时间:12月21日
项目名称:辽宁省朝阳市凌河源(片区)科尔沁沙地南缘外围综合治理项目
联系方式
0421********
联系人:冯**
单位: 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
工程名称 辽宁省朝阳市凌河源(片区)科尔沁沙地南缘外围综合治理项目
标段名称 辽宁省朝阳市凌河源(片区)科尔沁沙地南缘外围综合治理项目-喀左县域设计服务项目 编号 TP*********************
建设单位 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 冯先生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市辖区 建设地点 喀左县境内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 沈阳东方林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 徐军 [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 沈阳华林科技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 戢建华 [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 北京智测自然资源调查规划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 佟丽丽 [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董谕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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