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国道至龙溪谷景区大门前道路改建提升工程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信阳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8月14日
项目编号:羊财磋商采购-2024-30
项目名称:107国道至龙溪谷景区大门前道路改建提升工程
联系方式
1593*******
联系人:高*
单位: 信阳市羊山新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
1473*******
联系人:张**
单位: 河南申鑫采购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羊财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国道至龙溪谷景区大门前道路改建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

*.评审日期:****年****

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评标室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羊财磋商采购-****-**-*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河南申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中山大街北段* 号

******.**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

书信息

*

***国道至龙溪谷景区大门前道路改建提升工程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日历天

赵风一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荣耀归志华、高磊(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人:信阳市羊山新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址:羊山新区招商大厦***室

人:高磊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申鑫采购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号楼***室

人:张向飞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信阳市羊山新区财政金融局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人:张向飞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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