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发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公湖污水处理厂厂区清淤项目四次成交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河南省 | 开封市
发布时间:01月09日
项目编号:2024-nc-029
项目名称:开封市城市发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公湖污水处理厂厂区清淤项目四次
联系方式
0371*********
联系人:韩**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开封市城市发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公湖污水处理厂 厂区清淤项目四次成交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c-***

*、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城市发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公湖污水处理厂厂区清淤项目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国缔建设(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八里营乡西路寨村**号

成交报价(元):清淤:**元/m³,蛙人:****元/次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任何地点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日内完成排查、清淤工作

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

胡锦川、杨梦园、连伟华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开封城市发展集团》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现场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开封市城市发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包公湖南路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开封市城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包公湖南路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

开封市最新招标
河南省 | 开封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7小时前
河南省 | 开封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7小时前
河南省 | 开封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8小时前
河南省 | 开封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8小时前
河南省 | 开封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8小时前
河南省 | 开封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8小时前
河南省 | 开封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8小时前
河南省 | 开封市招标公告
招采单位:开封市中心医院
发布时间:8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