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高铁宜宾站安保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高铁宜宾站安保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投标人须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三条 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规定,省外保安服务公司须承诺中标后提供宜宾市公安局出具的备案证。(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鲜章,格式自拟);(*)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号]:“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单位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或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鲜章,格式自拟);(*)供应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号。
名称: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叙府路西段*号附件*号
联系方式:***********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哲
电话:****-*******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