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鹿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发展经费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项目名称:鹿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发展经费
标的名称:五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年医疗业务用房租赁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五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年医疗业务用房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鹿城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号 文件,关于五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拆迁过渡用房选址问题,会议上同意区卫健局提出 的租用广场路**号(原**号)新世界广场一层****平方米商业用房作为五马街道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方案。另根据温州市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意见,租期暂定*年。温州 市鹿城区五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与该商业用房产权所有人上海梵亦帆资产管理中心于****年*月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搬入该地址进行业务办公,至****年*月**日租 期满*年。因单位业务办公用房需要,拟续租*年,该办公地点在之前租赁期间已装修完整,若重新更换新业务办公地址将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
论证小组认为,五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医疗业务用房租赁(****-****年) 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 (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 通知》第四条第(一)款“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之条件,为最大程度节约财政资金同时更加顺利完成本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上海梵亦帆资产管理中心采购是合适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梵亦帆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郏一村*号*幢L区***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联 系 人:何雷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联 系 人:朱先生/黄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西路***号博林大厦*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