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湖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EOD)—东平街道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山东省 | 泰安市
发布时间:03月18日
项目编号:DP-GC-20250317-01
预算金额:11405.96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5-04-09
项目名称:东平湖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联系方式
0538********
联系人:万**
招标人
0538********
联系人:周**
代理人
0538********
联系人:张**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招标条件东平湖文化旅游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池塘清淤及标准化改造,池塘清淤约***m³;实施养殖尾水治理,配套尾水净化设施面积约**万㎡,包括生态沟渠面积约*万㎡;配置水质监测和环境调控等设备;

计划工期:***日历天(实际开始工作日期以经发包人签认的开始工作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

*)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工程设计(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设备调试,联动调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配合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控制价:*****.**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万元,工程施工费*****.**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的递交*.**.*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招标人:东平湖文化旅游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东平县金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经理、张经理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周经理、张经理联系方式:****-*******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东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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