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不具备移交条件的违法建(构)筑物公示
我局于****年**月*日,对德阳市泰山南路三段***号“万嘉国际”社区一期**栋*-**/**-*号房屋违法新建部分(面积*.**平方米)作出没收实物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编号:德市城(经)罚决字〔****〕**号。因该实物无法分割,不具备移交条件,根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该违法修建没收部分进行处置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若有不同意见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到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德阳市岷江西路***号***室)。
联系人:杨东东 联系电话: ****-*******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