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青河镇青格里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EPC项目

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青河县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3-07-20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3-08-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1
联系方式
1860*******
联系人:冯*
招标人
1869*******
联系人:王*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青河县青河镇青格里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 已经由青发改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河县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青河县青河镇青格里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青河县青河镇

    *.工程规模:改造供水管网、排水管网、供热管网、地面硬化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
青河县青河镇青格里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EPC项目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全套施工图纸及答疑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其他要求::(*)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须具备: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需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④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提供****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或联合体各方);(*)投标单位若为疆外企业,疆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疆报送企业信息登记册》,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所有投标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企业信用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要求:投标单位若为疆外企业,疆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疆报送企业信息登记册》

    *.保证金子账号:保证金子账号请各投标单位通过领取招标文件菜单自行生成,具体操作请查看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四、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现场投标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分

    *.领取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项目开标会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电子辅助评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青河县青河镇
地 址:
阿勒泰市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冯燕
联 系 人:
王静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qq.com
监 督 部 门:
青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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